广告法免责声明

 

 

           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2021年修正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中所涉及的“极限化违禁词”相关规定 ,我公司特此作出如下说明 :

         (一)本公司全力支持关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实施的“极限化违禁词”相关规定 ,且已竭力规避使用相关“违禁词”(如最佳 、顶级 、一流 、先进)等极限化词汇 。

         (二)本公司网站页面 、产品使用说明书 、彩页介绍及宣传资料等(如有) ,其中所出现的“极限化”违禁词(如有)在此声明的存续状态下全部视作撤销或未曾发布 。个别描述词只是针对产品所应用或所依赖的技术特征的描述 ,与广告法中的“极限化”禁用词无任何关联及关系 。

         (三)所有访问本公司网页的主体均表示完全理解并接受此说明 ,不支持任何以“违禁词”为借口或理由来投诉我公司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 、并向我公司变相勒索索要赔偿的恶意违法行为 !若您认为有不合适的极限词出现 ,可第一时间及时联系本公司进行更改 ,我们将对有价值的友情提示给予适当的物质回馈 ,感谢您的配合和支持 !联系人 :这个 E-mail 受反垃圾邮件程序保护 ,您需要启用 JavaScript 才能查看 。

         (四)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指示 ,本网站产品标题纯属运营和技术交流需要而设 ,并非产品功效宣传 ,请勿断章取义 。

任何主体进入本网站 、阅读任何内容 、从本网站下载任何材料或使用本网站提供的资料 ,即表示同意遵守这些条款 。若不同意遵守这些条款 ,请勿浏览本网站 。